近期我校在日常网络舆情监测中,发现有个别培训机构以我校名义、或以与我校合作办学名义,对外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宣传。为切实维护学校及考生合法权益,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校未授权也未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培训合作。
二、已经与我校开展委托认定考务合作的培训机构,在对外招生宣传中不得随意扩大合作范围,夸大合作内容,一经发现将责令立即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终止考务合作,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三、我校发布的一切与认定相关的信息,均以“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的为准。
四、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听信不实宣传造成的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未经允许以我校名义对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招生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侵权责任。
请各位考生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认定咨询电话:0571—87557420
特此声明!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