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促学、持证上岗
实现职业发展新跨越

关于原11月27日和12月18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推迟到1月7-8日举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09 点击数:

各位考生:

鉴于当前疫情形式严峻复杂,经报上级部门批准,原定11月27日和12月18日举行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均推迟到1月7-8日举行,具体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本次认定的考生可选择保留考试资格或申请退费:

①如继续参加认定,可申请考试资格保留至2023年6月30日前,请点击链接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保留申请》(链接:https://www.wjx.cn/vm/O5S1GXo.aspx );

②如不再参加认定的,可申请退费,退费考生请点击链接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退费申请》(链接:https://www.wjx.cn/vm/eoy3Lm7.aspx )。

保留考试资格考生将根据我机构后续发布的2023年度认定计划参加认定考试,申请退费考生的认定费用将在20个工作日内按原缴费渠道退回。

申请保留资格或退费的均须在12月15日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未提出的均默认继续参加1月7-8日的认定考试。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571-87557420

特此通知!

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2年12月09日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财经大学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