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促学、持证上岗实现职业发展新跨越
作者: 时间:2025-02-21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各合作机构: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规范对合作机构的管理,持续提升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水平,特制订《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学院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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