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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9月集中安排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补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8-28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技能评价管理服务中心最新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拟定为全省统考职业,后续该职业只限统考日组织实施。针对2025年9月以来参加我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且符合补考条件考生,将在2026年9月安排一次集中补考,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5年9月以来,参加我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

补考考生:即参加该职业(工种)所有科目考试,至少有一个科目考试合格,但其他科目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科目有一次补考机会,考生参加不合格科目考试的即为补考考生。

二、补考时间

2026年9月19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三、考试地点

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四、手续办理

1.即日起至2026年9月7日12:00止,逾期省一体化申报平台将自动关闭。

2.补考考生和新考考生报名手续和要求均完全一致。考生务必按照报名要求,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登录省一体化申报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具体操作流程见https://hr.zufe.edu.cn/info/1154/1276.htm

3.补考考生在收到我机构审核通过的通知短信后,务必在3 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补考考生只需要缴纳未通过科目的认定考试费即可,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五、其他说明

1.请符合补考条件考生及时办理,因考生原因未办理补考的,后续不再受理补考申请,原考试成绩不再保留,后续均须按照统考要求重新报名缴费参加考试

2.参加补考且未能通过考生,以往考试成绩不再保留,后续均须按照统考要求重新缴费参加考试。

3.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9月份补考的考生,须提前向我中心申请,可延期参加10月份补考,未按要求办理补考手续的考生,后续均须按照统考要求重新缴费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知悉相关规则,按时完成补考办理,逾期将不予处理。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0571-87557420   手机:18969116525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6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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