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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1月22-23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纪考生的处理公示

作者: 时间:2025-11-26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技评〔2024〕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在11月22-23日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纪情况和拟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考生如对本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申诉,申诉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纪违规复议申请表》(见链接https://www.wjx.cn/vm/QAdo7bG.aspx)。公示期满,我校将依纪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电话:0571-87557420

特此公示!

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违纪考生的处理意见

姓名

准考证

考试科目

违纪情况

拟处理意见

*

S000025111935935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操作技能

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取消该门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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