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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财经大学1月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作者: 时间:2026-01-29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现将1月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有一个科目考试合格但认定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在一年内(从上一次参加认定考试时间起算)有一次补考机会。参加补考的考生须确定补考时间后,请仔细阅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补考办理说明》(hr.zufe.edu.cn/info/1160/1278.htm)补考学员只需要缴纳不通过科目的认定考试费用并按时参加考试。补考考生在收到我机构审核通过的通知短信后,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个人考生请自行缴纳,培训机构考生请联系机构统一缴纳,逾期不缴纳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行承担。

2.两门或三门科目考试都不合格的考生,只要符合申报条件,考生可以重新报名,继续参加认定考试。

3.如您对认定结果有异议,且有合理理由的,可在认定结果公示期间向我机构申请复核,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复核申请表》(https://www.wjx.cn/vm/h4LIwS0.aspx#)。考生可提交复核的科目仅限于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成绩为电脑自动阅卷不予复核。

所有复核申请将统一处理,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收。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4日

反馈电话:0571-87557420,18969116525

反馈邮箱:hr@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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