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促学、持证上岗实现职业发展新跨越
作者: 时间:2026-06-17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现将6月28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指导师符合认定申报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23日
反馈电话:0571-87557420
反馈邮箱:hr@zufe.edu.cn
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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