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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资格认定申报与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8-28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工作,持续提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611号)及《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技评〔20267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省开展2026年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指导师等考评员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考评员职业(工种):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2、劳动关系协调师

3、职业指导师

4、劳务派遣管理员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坚持原则;熟悉技能人才评价政策法规、职业标准与考评技术。

2、各职业申报条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指导师、劳务派遣管理员)考评员申报条件:

须具有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掌握本职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考核安排:

1、培训内容:

(1)通用知识培训:技能人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定、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命题技术,职业道德、工作守则、工匠精神等。

(2)专业技能培训:本职业评价标准规范,职业理论知识、岗位技能要求,考评技术方法、考评工作程序、技术规范、评分标准等。

2、培训考核方式:

(1)培训方式:采取线上教学与线下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累计不少于48学时,其中线下集中培训不少于16学时。培训形式包括集中授课、现场模拟、集中研讨、分组讨论等。

(2)考核方式:

通用知识:实行全省统一题库,采用开卷上机考试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

专业技能:考核题目由我中心按要求自行命题,考核时限不低于 60 分钟。

考核实行百分制,两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合格。

考试合格人员由所属技能评价(鉴定)中心赋码,评价机构制证并颁发技能人才评价考评人员证卡,个人信息纳入浙江省考评人员数据库。完成赋码日期即是证卡起始日期,有效期为三年。

3、培训安排:

2026年9月10日-9月19日(线上课程32学时,线下课程16学时)

线下集中培训时间(拟):2026年9月18-19日(周五、周六)

培训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管理学院楼5号楼。

4、考试时间安排:

2026年9月20日(周日)

通用知识9:00-10:30  专业技能 10:45-12:45

5、培训费用:

1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等)

四、报名流程:

请于2026年9月1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报名,社评组织机构团报请单独与王老师(微信同号:18969116525)联系。

五、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请务必确认符合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信息。

2.培训期间须严格遵守培训班相关管理规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如需请假需提前联系培训班助教老师。

3.其他未尽事项,请与我们联系:

 王老师0571-87557396、18969116525

浙江财经大学管理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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