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2027届全体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帮助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在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决定面向2027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开展免费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证书价值
(一)政府支持,全程免费。本次培训和认定所需经费由政府技能人才培养相关经费予以支持,在规定名额内学校不向学生收取培训费、认定费,学生免费参加培训、免费参加认定考试。
(二)评价规范,证书权威。参加培训并认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关职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查询,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证书样式

省网查询网址
(三)层级较高,含金量足。本次认定的三级/高级工,是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体系(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中的高级技能人才层级,也是在校生可以直接申报的最高层级之一。证书可作为大学生求职就业、岗位聘任、薪酬定级的重要依据,并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与职称评审、技能人才引进、积分落户等政策相衔接。
(四)紧贴需求,助力就业。电子商务师职业对应网店运营推广、直播与内容电商、跨境电商运营、客户运营与数据化运营管理等岗位群,均为当前用人单位需求量大、成长空间广的岗位领域,与我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高度契合,有利于实现"毕业即持证、持证即上岗"。
二、培训认定对象
我校2027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联合培养),学籍状态正常,能够全程参加培训和认定考试。
三、首批开展职业(工种)及职业定义
(一)电子商务师(三级/高级工)
职业定义:在互联网及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上,运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网店(商务网站)开设与装修、产品信息发布与视觉营销设计、网络推广与营销策划、网上交易与订单物流管理、网络客户服务、电子商务数据采集与分析应用等商务活动的专业人员。本职业下设网商、跨境电子商务师两个工种,本次开展网商工种的培训与认定。
主要就业方向:各类电商平台及品牌企业的店铺运营、视觉设计、网络推广、交易管理与数据分析岗位(网商工种);以及跨境电商平台运营、国际站店铺管理、海外市场营销、跨境物流与报关报检、外贸客户开发与服务等岗位(跨境电子商务师工种);此外还可面向直播电商与MCN机构、电商代运营及电商服务机构、产业园区与农村电商运营主体就业。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我校2027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能够保证培训出勤并参加认定考试。
(二)专业范围。电子商务师对应的专业范围如下:
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全媒体电商运营、电子商务及法律、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市场营销、网络与新媒体、新媒体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
所学专业不在上述范围的,可向人力资源产业学院咨询,经审核符合“相关专业”认定口径的,可按规定申报。
五、培训与认定安排
(一)培训安排。2026年11月至12月分批组织培训,培训采取“线上理论学习+线下实操训练”相结合的方式,内容涵盖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技能操作四个模块,线下实操训练一般2-3天,由校内专业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授课。具体班次、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认定安排。培训结束后,由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统一组织认定。认定采取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两科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时间半天。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证书核发。成绩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全国联网查询,全国通用。
(四)补考安排。单科或两科成绩不合格的,可在成绩有效期内参加一次补考,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本次培训和认定总名额200人,在名额内的培训和认定考试费用全免,超出200个名额的,培训费用全免,学生需自行承担考试费用。全免费名额根据学生报名先后顺序,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收到同学报名信息后,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及相关培训安排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请学生及时关注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一名2027届毕业生,重点做好就业困难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引导学生把提升技能作为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培训管理。参训学生应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技能训练。无故缺勤累计超过总学时四分之一的,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三)做好服务保障。人力资源产业学院要做好教学组织、师资配备、考场安排和证书发放等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咨询,确保培训和认定工作规范有序。
八、其他说明
(一)此前已参加过人力资源产业学院组织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和认定的,不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
(二)本次培训和认定组织工作由学校人力资源产业学院承担,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老师、汪老师
电 话:0571-87557420、0571-87557396
手 机:18969116525、15168373535(微信同号)
教务处、学生处、管理学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