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你好,欢迎参加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认定结果公示期间向我机构申请复核,申请复核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复核申请表》,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阅卷过程组织
1.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的《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实行)》浙人社办函〔2022〕4 号的要求,阅卷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阅卷人员由经过专业训练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阅卷前评阅人员要对题项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试评,确保不同阅卷认定评分中的宽严尺度一致后再开始正式阅卷。
3.试卷评阅采取“双随机”方式、流水线作业,每位阅卷人员只负责对于题项的评分,阅卷结束后,安排专人对成绩评定宽严程度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进行计算机登分。
二、申请复核范围
1.成绩复核仅针对答卷是否存在漏评、错统等异常情况,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范围。考生答卷按照上级及学校相关要求管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2.考生可提交复核的科目仅限于操作技能和综合评审(一级和二级),理论知识成绩由电脑自动阅卷记分,不予复核。
三、复核申请时间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核申请,超过期限的,我机构将不予受理。
四、复核结果发布
1.经过复核确认,有漏评、错统等异常情况需重新核定的答卷,我机构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更正;
2.成绩复核结果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本人,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3.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经我机构复核确认成绩无误的考生不得申请二次复核。
五、其他说明
1、我机构补考考生和新考考生采取同一套试卷考试,不单独命题,阅卷也集中统一进行,不区分补考和新考。我机构考生数量较多,个别考生出现补考科目成绩和新考时成绩一样的情况纯属偶然,也很有可能,希望考生认真学习,充分准备,争取一次性顺利通过考试。
2、我机构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阅卷、统分工作,对于复核结果不满意、严重影响我机构正常工作或给我机构声誉带来不良影响的考生,12个月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情节严重的24个月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0571-87557420。
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