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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变更认定批次(时间)的申请

作者: 时间:2023-03-01 点击数:

为方便考生复习备考,我机构会将认定计划安排提前公布。因所有报名手续均在浙江省政务网一体化平台办理,请考生务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慎重选择认定计划,一旦确定认定计划并报名成功,因相关认定批次考生信息已上报省考试平台,认定费用已入账,认定计划将无法变更。考生须按照认定计划参加考试,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认定考试的,均视为主动放弃,相关认定费用不予退还,后续也无法安排补考。

因突发疾病、重大考试等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认定考试的,须由考生本人考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我机构将酌情考虑,按程序向学校及相关主管部门请示,经审批同意后,考生可办理变更或退费手续。凡不上传佐证材料,未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变更理由不充分的,将不予变更。

如需办理的,请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tLHrDNp.aspx#)或扫描二维码提出申请。

需要申请延期的考生在申请通过后,请第一时间在浙江省政务网一体化平台重新提交更改后批次(时间)的报名,其报名流程与新报名流程一样,审核通过之后无需再重新缴费。

考生延期申请通过后,无特殊情况我校不再接受其再次延期申请,考生未按要求在省一体化平台重新报名的,或报名后不参加认定考试的,其认定资格不再保留,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如有疑问,请与我校联系,电话:0571-8755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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