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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4-1级)申报条件

作者: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年。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 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说明:

①相关职业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信息分析专业人员、职业指导员、公关员、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客户服务管理员、社会工作者等职业,下同。

②相关专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工商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关系、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法学、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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