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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4-1级)申报条件

作者: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培训达规 定的参考学时数,并考试合格;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和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技能培训达规定的参考学时数,并考试合格;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 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技能培训达规定的参考学时数,并考试 合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技能培训达规定的参考学时数,并考试合格;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 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经本职 业一级/高级技师技能培训达规定的参考学时数,并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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