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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9月28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纪考生的处理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9-29 点击数:



   根据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在9月28日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和拟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考生如对本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申诉,申诉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纪违规复议申请表》(见链接https://www.wjx.cn/vm/QAdo7bG.aspx)。公示期满,我校将依纪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电话:0571-86731086

特此公示!

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4年9月29

 

违纪考生的处理意见 

姓名

准考证

考生科目

违纪情况

处理意见

*

S000024092531359

互联网营销师(直播销售员)三级操作技能

违反规定夹带考试内容相关纸条并抄袭。

取消该门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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