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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月16-17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纪考生的处理公示

作者: 时间:2025-08-18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处理工作指引(试行 )》(浙技评〔2024〕16号)文件规定,现将在816-17日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纪情况和拟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考生如对本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申诉,申诉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纪违规复议申请表》(见链接https://www.wjx.cn/vm/QAdo7bG.aspx)。公示期满,我校将依纪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电话:0571-87557420

特此公示!

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5年818

违纪考生的处理意见

姓名

准考证

考试科目

违纪情况

拟处理意见

*

S000025081234827

劳动关系协调师操作技能

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取消该门科目成绩

*闪

S000025081235678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综合评审

违规携带考试资料进入考场

取消该门科目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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