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圆满结束。本次认定的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和劳动关系协调员,来自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从业者和高校学生参加了本次认定考试。
为扎实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我校在考前一周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各部门和考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在考试前期,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施行)》相关要求设置考场、安排考评人员、监考员和督导人员,确保考务顺利展开。考生进入考场后,需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查验身份信息,相比起工作人员查证,人脸识别系统不仅方便快捷,让考生有充裕的时间进入考场平稳情绪,备战考试,而且防止了替考作弊行为的发生,营造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在全体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共同努力下,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考试结束后,我校将组织教师开展阅卷评分,做好成绩核定与公示等后续工作,为认定合格考生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今后,我校将继续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加强考核认定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评价水平,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帮助更多从业人员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