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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补考办理说明

作者: 时间:2022-11-11 点击数:

欢迎大家参加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就补考办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补考资格说明

新考考生:考生一次性参加该职业(工种)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即为新考考生;考生无论参加过多少次该职业(工种)考试如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的均为新考考生。

补考考生即参加职业(工种)所有科目考试,至少有一个科目考试合格,但其他科目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科目有一次补考机会考生参加不合格科目考试的即为补考考生。

补考考生如果补考科目仍不合格,则须参加该职业(工种)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的,则统一归为新考考生

鉴于我机构认定考试已经常态化开展,每月均安排有考试,一般要求补考考生在3个月内(从上一次参加认定考试时间起算)完成补考,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6个月,经特别批准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因考生本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内完成补考的,补考资格不再保留。

补考考生须根据我机构的认定计划(时间)参加认定考试,因我机构该职业(工种)考试计划安排导致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考的,其补考资格将自动顺延至该职业(工种)下一次认定考试。

补考考生不单独命题,不单独组织考试,与新考考生一样参加相应职业的认定考试,只需要参加补考科目考试即可。补考后如所有科目都合格的即认定合格,由我机构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补考手续办理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自2022年10月份开始,所有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均须通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 https://zynl.rlsbt.zj.gov.cn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报名。相关报名手续见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生网上报名指南(https://hr.zufe.edu.cn/info/1154/1276.htm)。

补考考生和新考考生报名手续和要求均完全一致。考生务必按照报名要求,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考生如因资料上传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审核被退回,须补充资料再次提交。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将无法参加相应批次的认定考试。

针对补考考生请关注:省一体化报名系统补考考生暂无法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在缴费完毕后,我机构会核验补考科目,请补考考生在准考证生成后(一般为考前三天)查看补考科目,如存在准考证上考试科目与应补考科目不一致的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我机构工作人员。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指导师相关问题请联系:0571-87557420

互联网营销师相关问题请联系:0571-86731086

政务服务办事员相关问题请联系:0571-86735200



 

三、补考费用缴纳

补考考生在收到我机构审核通过的通知短信后,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个人考生请自行缴纳,培训机构考生请联系机构统一缴纳,逾期不缴纳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行承担。

补考考生收费标准与新考考生一致,只需要缴纳未通过科目的认定考试费即可。相关科目的认定收费标准如下:

认定收费标准



 



个人报名考生缴费可扫描浙江财经大学计划财务处收款支付宝二维码:

 


 (以上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指导师的收款支付宝二维码)


互联网营销师收款账号请查询链接:
https://hr.zufe.edu.cn/rdjh/hlwyxs.htm

政务服务办事员收款账号请查询链接:https://hr.zufe.edu.cn/info/1154/1623.htm


培训机构缴费的可将认定费用转到浙江财经大学指定银行账户,具体请联系我校工作人员。


 

考生在办理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机构联系:

电话:0571-8755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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