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促学、持证上岗
实现职业发展新跨越

关于4月21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查询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24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我校4月21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已经结束,即日起至2024年430日止,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认定成绩,成绩查询链接为https://www.wjx.cn/vm/Ofz0Wq9.aspx

现就相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1.考生在查询时请务必选择对应的职业(工种)和等级,正确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切勿弄错。

2.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且理由充分的,请于2024年430日前在成绩查询期间可向我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链接https://www.wjx.cn/vm/mqeTGgK.aspx)。特别注意:考生可提交复核的科目仅限于操作技能,理论知识成绩为电脑自动阅卷不予复核;成绩复核工作由我机构复核人员进行,考生成绩复核时不安排考生本人查看答卷;成绩复核仅针对答卷是否存在漏评、错统等异常情况,评分宽严、题项认定标准不属于复核范围;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经我机构确认成绩无误的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具体说明见链接https://hr.zufe.edu.cn/info/1160/1277.htm)。

3.认定不合格考生可按规定继续参加补考,或申请重新参加认定,相关办理程序见网站通知(链接:https://hr.zufe.edu.cn/info/1160/1278.htm)。由于考试成绩公示只有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我们将不再开放成绩查询平台,请各位考生及时截屏保存成绩,如需参加补考,请根据需要补考的科目进行报名。

4.参加该职业(工种)所有科目考试,至少有一个科目考试合格,但其他科目不合格,即为补考考生,对于不合格科目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考,鉴于我机构认定考试已经常态化开展,每月均安排有考试,一般要求补考考生在3个月(从上一次参加认定考试时间起算)完成补考,详见补考办理说明(https://hr.zufe.edu.cn/info/1160/1278.htm)。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71-87557420


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4年424


 Copyright©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财经大学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