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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0月27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纪考生的处理公示

作者: 时间:2024-10-28 点击数:

根据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在1027日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违纪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和拟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考生如对本处理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申诉,申诉请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纪违规复议申请表》(见链接https://www.wjx.cn/vm/QAdo7bG.aspx)。公示期满,我校将依纪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电话:0571-87557420

特此公示!

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4年10月28日

违纪考生的处理意见 

姓名

准考证

考生科目

违纪情况

处理意见

陈*

S000024102233597

劳动关系协调师三实操

携带禁携物品(包括与评价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以及规定以外的工具等)进入座位(或考位)或未将禁携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拒不改正的。

取消科目考试成绩


楼*

S000024102233656


劳动关系协调师三实操

考生将手机带至座位并违反规定查找考试相关资料

取消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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