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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月21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查询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25 点击数: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我校1月21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已经结束,即日起至2024年131日止,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本人认定成绩,成绩查询链接为https://www.wjx.cn/vm/PSja3MN.aspx#

现就相关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1.考生在查询时请务必选择对应的职业(工种)和等级,正确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切勿弄错。

2.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且理由充分的,请于2024年131日前在成绩查询期间可向我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链接https://www.wjx.cn/vm/m5oCTXX.aspx#)。考生可提交复核的科目仅限于操作技能、综合评审,理论知识成绩为电脑自动阅卷不予复核。(具体说明见链接https://hr.zufe.edu.cn/info/1160/1277.htm)。

3.认定不合格考生可按规定继续参加补考,或申请重新参加认定,相关办理程序见网站通知(链接:https://hr.zufe.edu.cn/info/1160/1278.htm)。由于考试成绩公示只有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我们将不再开放成绩查询平台,请各位考生及时截屏保存成绩,如需参加补考,请根据需要补考的科目进行报名。

4.本月考试批次包含以新国标与老国标报名的考生,以老国标报考参加考试的考生,该考试批次为补考计划,如本次未通过的老国标考生,我机构不再安排老国标进行补考,成绩也不做保留,后续以新国标新考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具体通知详见:(https://hr.zufe.edu.cn/info/1160/1604.htm);以新国标报考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参加该职业(工种)所有科目考试,至少有一个科目考试合格,但其他科目不合格,即为补考考生,对于不合格科目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考,鉴于我机构认定考试已经常态化开展,每月均安排有考试,一般要求补考考生在3个月(从上一次参加认定考试时间起算)完成补考,详见补考办理说明(https://hr.zufe.edu.cn/info/1160/1278.htm)。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71-87557420


浙江财经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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